二次革命(即’‘討袁之役’‘又稱’‘癸丑之役’‘或’‘贛寧之役’‘)1913年3月20日,國會開會前夕,袁世凱派人在上海暗殺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4月,又非法簽定善后大借款,準備發(fā)動內(nèi)戰(zhàn),消滅南方革命力量。孫中山看清袁世凱的反動面目,從日本回國,力主武裝討袁。
簡介
1912年2月,隆裕太后詔袁世凱組建臨時共和政府,同盟會在南北和談之際,早于隆裕太后的詔書成立臨時政府。南方獨立各省最終選舉袁世凱為臨時總統(tǒng)。1913年2月,中國首次根據(jù)《臨時約法》的規(guī)定,進行國會選舉。由同盟會為骨干組成的國民黨獲得議席最多,預備由宋教仁出任內(nèi)閣總理。
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滬寧車站遇刺,兩天后去世。兇手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獲,陳其美勢力稱搜出與國務總理趙秉鈞的通訊。當時種種證據(jù),都指向袁世凱是暗殺背后的策動者。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在收到租界會審公堂移交的證據(jù)后,把罪犯應桂馨和國務總理兼內(nèi)務總長趙秉鈞、內(nèi)務部秘書洪述祖之間來往的秘密電報和函件的要點以“通電”的形式向海內(nèi)外公布,迫使趙秉鈞不得不發(fā)出公開電報為自己辯解。上海地方檢察廳也公開傳訊在位的國務總理趙秉鈞。趙氏拒絕到上海應訊,但迫于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袁世凱批準他辭去總理,由段祺瑞代理。
孫中山于事發(fā)后即從日本返回中國,于上海開會,主張討伐袁世凱。但國民黨內(nèi)意見不一,部分領導人(如黃興)傾向使用和平手法,在不破壞臨時約法之下以法律方法抗爭。
1913年4月26日,袁世凱北洋政府向英、法、德、日、俄五國銀行團簽訂借款合約,意圖擴充軍隊。
5月初,國民黨員江西都督李烈鈞、廣東都督胡漢民、安徽都督柏文蔚通電反對貸款。黎元洪居中斡旋,希望化解北京及國民黨之爭。6月,袁世凱動作頻頻,先是免除江西都督李烈鈞、廣東都督胡漢民、安徽都督柏文蔚三人的都督職務,之后又派北洋軍第六師李純部進入江西。
影響
上述三種相互抗衡的勢力構成的兩個陣線不甚分明的營壘這種政治局勢,給二次革命帶來的影響是雙重性的。一方面,三種相互抗衡的政治勢力實際構成了兩個對立的營壘:袁派和擁袁派為一方,反袁派為另一方,斗爭的焦點是反袁派企圖奪取政權。反袁勢力沒有任何社會基礎,只能靠制造謠言攻擊袁世凱,“宋案”和大借款成了國民黨的借口。
宋案當時依靠法律無法解決,加上袁世凱步步進逼,國民黨聲稱袁世凱不顧普遍的民意和國會反對,與五國銀行團簽訂喪權辱國的善后大借款,擴充軍備為自己消滅南方同盟會力量做準備,是嚴重的違憲行為。
袁偉時指出:“政治領袖的抉擇,可以深刻地影響歷史發(fā)展的面貌……如果政治家拒絕兵戎相見,堅持以政治斗爭、法律手段和訴諸公民的理性和良知的方式解決紛爭,中國的政治家和公民就有可能逐步凈化和提高自己,從而逐步把中國社會推向民主與法治的軌道?!痹绖P由早年積極推行新政的滿清開明官僚墮落為阻礙社會進步發(fā)展的專制獨裁者,對此后一系列接踵而來的武人干政、軍閥混戰(zhàn)事件實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