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畢馬威發(fā)布的中國奢侈品報告顯示,在發(fā)達(dá)國家,人們將4%的收入用于購買奢侈品,而在我國,許多消費者用收入的40%或以上來購買奢侈品。不難看出,在我國許多消費者并不具備消費奢侈品的富裕條件,卻仍然在消費著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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